南京刑事案件律师费用
一、南京刑事案件律师费用、刑事案件律师的收费标准
聘请律师应交纳委托费用(律师费用),这需要您与要聘请的律师协商,一般来讲,刑事案件是分阶段收费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审判阶段又分为一审阶段和二审阶段和死刑复核.
委托人可以与律师协商分阶段交费或者一次交纳几个阶段的费用.
对于到外地办案的,还应该交纳一定的差旅费用.
南京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一)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
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二、南京刑事案件律师费多少、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正确、有效地运用取保候审措施,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
第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和本规定办理取保候审、收取保证金.
对严重暴力犯罪、团伙犯罪的主犯、惯犯、累犯以及其他罪行严重、民愤大等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不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严禁以钱赎罪,放纵犯罪嫌疑人.
第四条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其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为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法定代理人交纳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为单位的,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决定取保候审时,可以责令该单位交纳保证金.
第五条 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应当以能够约束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
第六条 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较高数额保证金的,应当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第七条 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的性质、社会危害性,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本地区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以及需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审批的数额标准.
其中,结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第八条 保证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一次性交纳.
第九条 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
严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侵吞保证金.
第十条 公安机关在通知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时,应当告知其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后果,并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注明.
三、南京刑事案件律师费用、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南京刑事案件律师费多少
审判阶段是律师工作全面、综合的体现.
是律师发挥辩护作用的最后也是最关键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里,律师将根据此前他所掌握的一切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情节依据娴熟的法律知识全面的对抗公诉机关,与公诉机关展开全面的唇枪舌战,真正的一场法庭鹿战将全面展开.
此时公诉人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并将依据事实、证据、法律请求法院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律师则恰恰相反,律师将根据事实、证据法律提出被告人无罪、最轻,并请求法院充分考虑自己的意见.
律师将依靠自己娴熟的法律知识,雄辩的口才,敏捷的思维,捕捉每一个有利于被告人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