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拘留会拘留多少天
如果家里有亲戚朋友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执法人员带走了,说是有拘留证对其进行刑事拘留.那么刑事拘留会拘留多少天是很多人都关心的问题.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市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期限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期限的总和.
(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距离被刑事拘留后的3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而人民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批捕与否的决定.在此种情形下,拘留后的最长羁押期限是14日.
(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日至3日.在此种情形下,拘留后的最长羁押期限是17日
(三)最长羁押期限的情形
对于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内,作出批捕与否的决定.在此种情形下,拘留后的最长羁押期限是37日.
刑事拘留的时候行为人和家属可以做的事情:
(一)家属应当确认犯罪嫌疑人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一般不会超过十五日,没有必要太担心.对于刑事拘留,家属根据通知书确认了属于刑事拘留后,可以了解犯罪人涉嫌的罪名、被关押的地点、办案负责人所在单位和办案人的名字等.
(二)到被关押的地方送去衣物、钱款等.根据不同的季节选择合适的衣物,不能有扣子、拉链等.可以在犯罪嫌疑人的账户上存入一定的钱款,用于购买日常所需.
(三)应当立即与律师取得联系,委托律师介入,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提供辩护.
刑事拘留程序是公安机关依法执行的一套强制措施,如果我们认为自己或他人受到了不公的对待,就可以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协助,从而真正保护行为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