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案件律师

发布日期:2017-09-11 23:17:29 文章来源:
指定辩护适用于哪些情形什么是指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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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构成抢夺罪如何量刑
1.构成抢夺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构成抢夺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构成抢夺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构成抢夺罪,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刑法规定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免予刑事处罚:
1)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属于初犯或者被教唆犯罪的;
2)主动投案.全部退赃或者退赔的;
3)被胁迫参加抢夺,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4)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二.抢夺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抢夺价值2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犯罪数额不足2000元的,基准刑为拘役.管制.罚金刑。
有故意犯罪前科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有期徒刑一年为基数,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有数额的每增加1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1)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2)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4)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1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犯罪数额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8000元以上并具有第1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每增加规定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5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的,刑期增加一年。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4万元并具有第1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的,刑期增加六个月。
三.什么是指定辩护
辩护分为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法院基于法律及被告人的特殊身份或某种情况,指定律师或其他公民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制度。在我国,是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通常被指定的辩护人由律师承担。这种辩护人称为指定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决定是辩护人参加诉讼的根据。如果被指定的是律师,那么人民法院与律师所在单位则产生权利和义务关系。
指定辩护是刑事法律援助的高级阶段,对规范和完善刑事司法活动具有积极作用,该制度在中国起步较晚。现代法制对于司法公正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任何涉及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及如何处罚的审判,都必须给予他充分的辩护权,包括保障其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
四.指定辩护适用于哪些情形
一)应当指定辩护人
对下列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1)盲.聋.哑人;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3)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
4)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二)可以指定辩护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1)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
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4)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
5)有必要指派律师提供辩护的其他情形。